5月22日,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《關于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國能發新能[2018]46號),《通知》要求各方一要統一思想,高度重視示范項目建設。二要多措并舉,著力構建項目推進機制。三要加強協作,多方聯動形成工作合力。通過建立電價退坡機制、建立建設內容調整機制以及項目退出機制,確保發揮首批項目行業示范引領作用。
2016年9月,國家能源局啟動首批20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,這是我國首次大規模開展的太陽能熱發電利用示范工程,也是推動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重要舉措。但時至今日,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一直進展緩慢,據《2017中國電力發展報告》顯示,截止到2017年年底,全國光熱發電項目發電裝機僅有2.83萬千瓦,不足規劃目標的1%。
《通知》指出,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建成時間可放寬至2020年12月31日,同時建立逾期投運項目電價退坡機制,具體價格水平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另行發文明確。《通知》規定,在不影響行業公平性的前提下,示范項目業主可對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。
通知全文如下:
來源:國家能源局